省局机关各处室、各直属单位:
经局党组同意,聘任欧元雕、欧元军、程建华、陈胜利、张学明、王正志、黄金满、钟芳八位同志任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组成员,聘期三年,自下文之日起算。法律顾问组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按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》(皖食药监法函〔2014〕224号)执行,其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,由省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。
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6年4月11日